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申报2012年规下转规上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当前工业稳定增长意见的通知》(厦经运〔2012〕156号)规定,为做好2012年厦门“规下转规上企业奖励”政策兑现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辖区范围内,2012年由规模以下转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即原来没有纳入规上统计,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并经统计部门认定纳入规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2012年厦门市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申报时间
2013年1月20日至2013年2月20日。
四、审核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二)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合区统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市经发局。
(三)市经发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定。
(四)市经发局按最终审定结果兑现企业奖励。
五、奖励标准
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注:单个企业2012年补贴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缴交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的50%)。
六、各区经贸局(火炬经发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思明区经贸局 洪 新 2667119
湖里区经贸局 甘嘉庆 5722493
集美区经贸局 林锦霞 6288592
海沧区经贸局 肖河南 6581697
同安区经贸局 叶雄关 7020765
翔安区经贸局 洪摧坚 7880926
火炬经发处 郭烨炜 5380039
附件:2012年厦门市规模以下企业转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