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关于报送《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2017年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已经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近日将启动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一类评定标准拟申请一类的外贸企业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样式见附件)报送至我局退税申报窗口(鹭江道318号鹭滨大厦东大厅)。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工作计划于五月下旬完成,届时将通过税企邮箱将评定结果告知各外贸企业,请注意查收。
三、外贸企业对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申请复评。
附件: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doc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