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的通知
2022-02-09

     无标题文档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精神,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为线上形式,由企业登录“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系统”提交材料,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

  2.请申报企业于2022年2月21日前在系统提交初审。

  附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

  2.2021年度新材料首批次保费补贴资金有关材料要求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7日

  (联系人:刘宇翔,2896743)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