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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关2012年第8号公告(关于经济特区代码问题)
2012-07-02

     厦门海关2012年第8号公告(关于经济特区代码问题)

厦门海关2012年第8号公告

关于经济特区代码问题

经国务院批准,厦门、深圳、珠海、汕头等4个经济特区的范围已扩大到全市,不再存在经济区划为“其他(代码9)”的地区。根据《综合统计司关于停止使用部分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的通知》(统计函〔2012〕48号),对国内地区代码表进行修改,为确保“境内目的地/货源地”申报和统计的准确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下列代码和国内地区:
  一、35029,厦门其他;
  二、44039,深圳其他;
  三、44049,珠海其他;
  四、44059,汕头其他。
  特此公告。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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