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开展直属海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署法发〔2009〕129号)的要求,现将厦门海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告。
一、保留《厦门海关加工贸易电子帐册联网监管系统操作规范(试行)》等4份文件(详见附件1)。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厦门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监管规定(试行)》等25份文件(详见附件2)。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厦门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实施细则》(详见附件3、4)。
特此公告。
附件:
1.厦门海关保留规范性文件明细表
2.厦门海关废止规范性文件明细表
3.厦门海关修改规范性文件明细表
4.厦门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实施细则
二00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