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为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海关总署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署财发〔2008〕49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海关统一取消货物进出口证书工本费(包含签证费)和所有海关单证收费。
厦门海关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公告如下:
一、货物进出口证明书(包含签证费)
二、单证
1.报关单
2.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加工贸易核销记录本
4.进出境汽车驾驶人员专用手册
5.进(出)口集中报关货物申报单
6.出国人员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
7.运输工具服务人员出入境携带物品登记证
8.防伪标签
9.货物进出仓账册
10.转关货物申请表
11.转关运输手册
12.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13.进出口货物监管登记手册
14.载运海关监管货物车辆载货登记簿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汽车载货清单
特此公告。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