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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发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方案”
2016-01-10

 

   

厦门发布“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方案”

    近日,厦门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构建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实施方案提出了创新外商投资管理体制、建立促进走出去战略的新体制、构建外贸可持续发展新机制、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安全的金融体系和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六大任务。
    对外投资
    争取在自贸区试点个人境外投资
    实施方案明确,在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准入前实行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探索设立“厦门市境外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对外投资合作鼓励政策,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的境外投资重点项目加强扶持力度。
    鼓励企业创新丰富对外投资合作方式,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带动厦门产品、技术出口。
    支持厦门企业在境外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专业从事境外股权投资的项目公司。争取自贸试验区列入个人境外投资试点区域。
    一带一路
    打造“海丝”旅游会展枢纽城市
    厦门作为“海丝”战略支点城市,“一带一路”无疑也成了实施方案的重点主题之一。
    实施方案表示,在基础设施领域方面,将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鼓励“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厦门市港口码头开发建设,推进开通海丝邮轮航线和国际航班,鼓励航运企业新增“一带一路”集装箱航线,争取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重要港口缔结更多“友好港”;争取推动“海丝”沿线国家来厦设立总领事馆、领事代表处或签证代表处,推动“海丝”友城设立办事处或贸易代表处。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推动开通厦门和东盟国家互为母港的邮轮航线,构建完善的航线网络,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游客赴厦旅游和参展,将厦门打造成“海丝”旅游会展枢纽城市。
    对台交流
    打造厦金一日生活圈
    实施方案显示,厦门将推进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建设,争取率先试点实施两岸ECFA协议大陆对台开放承诺,成为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要集聚区;同时,对接台湾光电、机械、生物、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加强产业链合作。
    加强与台湾自由经济区、金门“免税岛”等关港区的对接;推动厦门海关与台湾海关机构探索建立“三互”合作模式,开展AEO互认试点。
    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厦金(厦台)合作,积极打造厦门与金门便捷的半小时交通圈和一日生活圈。同时,进一步推动一批有实力的在厦企业赴台投资。
    金融支持
    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厦门企业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开展境外直接投资,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其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来厦投资。
    探索发展人民币境外投资基金,支持将募集资金以境外直接投资及海外贷款的方式,为厦门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提供商业化、市场化及专业化的投资融资综合服务。
    拓宽人民币输出渠道,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向境外投资,鼓励厦门银行业机构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支持厦门非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支持厦门金融机构及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文/海峡导报)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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