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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台湾文创企业落地生根
2017-12-27

   

吸引台湾文创企业落地生根

吸引台湾文创企业落地生根
发布日期: 2017-12-27

  厦门自贸片区作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挂牌至今,越来越多的台企入驻这块生机勃勃的沃土,寻求闽台经济合作的契机。

 

  近年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为帮助台企更加全面了解大陆税收政策,携手象屿国地税扩大宣传宣讲,助力台企在自贸试验区置业发展。

 

  近日,象屿国地税会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共同召开台湾文创行业专题研讨会,邀请区内台企代表,针对如何更好地推动对台服务贸易发展、与台湾地区开展文创行业合作等主题展开探讨。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从2002年开始,台湾的文化产业以‘创意’为发展主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计划,将艺术创作和商业机制相结合,在创造特色文化产品的同时,进一步增加文化创意产业的附加价值。”象屿保税区国税局熟悉台湾文创行业的税收骨干介绍道。

 

  据介绍,大陆“营改增”后,文创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大陆近年来还推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落实。另外,根据大陆税制,增值税根据固定资产抵扣与否可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不同类型。大陆在2016年推开“营改增”全面试点后,把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也已经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进行了转变。

 

  吸引更多台湾文创项目和人才

 

  现场,台企代表纷纷展开咨询,对大陆税制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表示,下一步,片区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创产业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资金注入新兴行业;推动文创产业与工业、农业、商贸、旅游、体育、信息、教育、建筑等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着力提升厦门文创产业整体实力和区域竞争力,打造有利于文创业优质发展的一流生态环境;以招商引商作为突破口,从台湾吸引更多文创项目和顶尖人才进入厦门,积极探索“两岸+文创”的创新发展模式。

 

  象屿国地税也表示,将着力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将不动产租赁和购进进项税额抵扣落实到位,确保文创项目入厦税负不增;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普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以信息化手段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实现100%全覆盖,建立完善事后复核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户纳税人都能享受到各项税收优惠;在对台企纳税服务过程中,要密切关注企业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馈,确保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到更贴心的税收服务和更实惠的税收政策。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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