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检疫工作无纸化报检模式下,企业以电子文件方式保存或向检验检疫电子业务平台上传的报检单随附单证,包括:
1.报检委托书; 2.合同;
3.发票; 4.装箱单;
5.提单; 6.其他检验检疫所需的随附单据。
二、基本格式标准
(一)文件类型
文件类型应为PDF(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版本1.4及以上。
(二)文件大小
一份报检单的一种随附单证形成一个电子文件,每个电子文件的大小不超过1M,电子文件中每页大小不超过100K。当一份报检单的一种随附单证形成一个电子文件的大小超过1M时候,可以重新生成另外的电子文件,以此类推。随附单证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0M。
(三)文件命名
电子文件名称长度应在64个字符(32个汉字)以内。文件以“报检号+随附单据单证名称”命名电子文件名,例如报检号390020214001073随附单据中的合同有多页纸,扫描以后可以形成“390020214001073合同.pdf”,当合同的扫描文件总量超过1M时,可以另外命名“390020214001073合同1.pdf”,其余依次类推。
(四)文档安全性和签名
PDF电子文件的安全属性需设置为可打印和复制。
电子文件应有数字签名,内嵌符合adobe公司发布的PDF标准的签名数据和签名认证证书。
(五)其他要求
文件中不应有空白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