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笃行稳中求进 开发区建设发展取得新成效
目前,全省共有省级以上开发区97家,其中国家级24家(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省级73家(含高新园区)。开发区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最新数据显示,全省开发区贡献了全省38.6%的地区生产总值和32.4%的税收收入,完成了全省56.6%的工业增加值,实现了全省49%的实际使用外资和56.1%的进出口总额。
2022年,福建省商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开发区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重要节点和平台作用,着力推进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提升对外合作水平,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开发区建设发展取得新成效。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印发2022年全省开发区工作要点
从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开发区主导产业、强化开发区招商引资、推动开发区整合提升、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推进开发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推进绿色园区建设、完善开发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等方面提出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各地商务部门和开发区管委会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
二、促进开发区整合提升
指导推动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与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实施整合托管,并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更名申请;推动各地开展开发区整合提升行动,三明市委市政府印发《三明市区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福州市政府研究通过了福州连江经济开发区与可门经济开发区整合托管方案;指导没有省级开发区的县(市、区)筹建设立省级开发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
三、推动开发区招商引资
利用9·8投洽会、进博会等招商平台,组织开发区参加对接洽谈,推介投资环境,扩大对外招商。去年重点组织开发区参加第二十二届投洽会,设立开发区展区738平方米。各开发区坚持展洽结合,精准开展项目招商对接。据不完全统计,投洽会期间全省开发区签订内外资投资项目214个,合同金额1463亿元。
四、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
推动福州保税区整合优化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和厦门象屿保税区与象屿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其中厦门象屿保税区与象屿综合保税区整合优化为新的象屿综合保税区已于今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同意。同时推动筹建厦门空港综合保税区,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筹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五、起草制定开发区管理办法
先后多轮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座谈,吸收包括相关专家学者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福建省开发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按立法程序报请审定,争取尽快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
六、建立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
研究制定《福建省开发区统计调查制度》,经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印发实施。旨在及时了解掌握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综合经济运行情况,为政府部门宏观经济管理提供信息和决策参考。
七、修订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评办法
根据商务部印发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印发《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2年版)》。进一步突出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导向,注重提升使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水平,注重考评土地集约利用和亩均税收水平,把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考评体系,考评结果按照沿海与山区分别排名通报。
八、组织开展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
组织对全省97家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开展2021年度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开发区管委会及所在地人民政府通报,对排名居前的开发区予以鼓励,排名居后的开发区督促改进提升,促进发展。组织指导10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参加商务部年度评价,有7家综合排名位次提升,其中宁德东侨经开区综合排名再次进入全国前30(全国217家参评),居第22位(东部第20位),比上年提升4位。厦门火炬高新区在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全国157家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居第14位。同时,组织7家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参加海关总署组织的2021年度绩效评估(全国137家参评),评估结果显示,我省综合保税区绩效居全国中上水平,其中A类1家、B类6家,厦门象屿保税区首次进入东部排名A类。
九、推动建设绿色低碳园区
督促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近岸海域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研究制定《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点及评估指南》,推动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已建成18家。
新的一年,省商务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着力在推动开发区扩大对外开放、做大经济规模、提升发展质量上下功夫,努力开创开发区创新提升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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