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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我企业在印度铅酸电池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案中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2004-05-19

    
近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对铅酸电池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案做出终裁,给予申请方广东Yuasa公司市场经济地位,认定其倾销幅度可忽略不计,对其不适用反倾销措施。在终裁报告中印度调查官员认为,其在实地核查时与中国商务部的会谈使其相信了中国政府对广东Yuasa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没有控制。

  该案原案调查最初于2001年1月12日开始,涉案金额1612万美元,2001年12月7日做出终裁,对应诉3家公司出口至印度的工业用电池不征收反倾销税,其余中国公司出口至印度的工业用电池征收$3.192/公斤的反倾销税;对自动车电池的所有出口商征收$2.121-3.930/KG的反倾销税。2002年8月27日,应广东Yuasa公司的要求,印度反倾销局开始进行新出口商复审调查。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密切跟踪该案进程,并在印度关于来华实地核查时,与其就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进行了会谈,并向其提交了相关备忘录,要求其给予我企业市场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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