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我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宣布禁止进口韩国家禽及其制品
2003-12-26

我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宣布禁止进口韩国家禽及其制品

韩国12月17日通报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后,为防止该病传入中国及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我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规定,发布第323号公告,宣布自22日起禁止进口韩国家禽及其制品。公告内容如下:
  一、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韩国输入禽鸟及其制品;已从韩国运抵我国口岸的禽鸟及其制品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二、 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韩国的禽鸟及其产品进境。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 对途经我国或在我国停留的国际航行船舶、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如发现有来自韩国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作封存处理;其交通员工自养自用的禽鸟,必须装入完好的笼具中;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四、 对海关、边防等部门截获的走私入境的来自韩国的禽鸟及其产品,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