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我局与市税务局面向全市各区商务部门与相关外资企业,联合举办“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政策宣讲,将鼓励政策和良好服务送到有增资潜力的外资企业,更好地解答企业在政策理解与实施方面的问题;宣传推介“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助力我市外资企业进一步增资扩产。
市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介绍了《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等的政策出台背景、依据、政策适用条件和范围、政策操作执行流程等重要内容,并结合典型案例对政策的重点、难点进行解析,提醒企业注意政策要求。互动问答环节中,企业代表纷纷就政策理解与实操中的问题发言提问,培训结束后许多企业代表还留下来就关心的税收与外资增资方面问题与我局、市税务局的同志进行探讨交流。
此次培训活动,来自我市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及我市相关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等90多人报名参加。我局在现场和通过组建的微信工作服务群,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了《厦门市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该政策的财政资金申报指南和有关培训课件,扩大政策影响力,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政策利好,积极增资扩产。许多参训企业代表表示此次培训及时高效,切中企业急需了解的政策需求,解答了企业对政策的疑惑,解除企业对兑现政策的顾虑,让企业的境外投资者坚定了持续扩大在厦投资发展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