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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一家企业拒绝美国FDA检查 产品出口被拒
2014-06-30

我国一家企业拒绝美国FDA检查 产品出口被拒
据美国FDA网站消息,近日美国FDA发布五月份拒绝进口食品清单,涉及我国200批次的产品,其中包括49批次食品。
清单显示,我国福建一公司,因拒绝美国检察人员实施厂区检查,出口产品被拒绝入境美国。
近年来,美国开始实施最为严格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加大了对海外食品的检查力度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
美国FDA加大对海外食品的检查力度
根据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SMA)要求,FDA需在2011年,检查不少于600家国外企业;随后5年内,每年检查不少于前一年检查企业数两倍的国外企业。高风险的食品企业将首先被检查,且还需遵守额外的记录保持要求。在FDA官员提出检查要求时,包括输美食品链上的相关企业,须在24小时内或美方与企业约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如果不及时答复或者不允许其检查,都将被视作拒绝检查,该企业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的食品,将被拒绝进入美国。
第三方审核机构“飞行检查”
FSMA引入了第三方审核机构的体系,FDA将依靠第三方机构来确保国外食品生产商符合美国的要求。第三方审核机构可以对食品企业进行咨询性审核和法规性审核。根据FSMA要求,第三方审核机构对企业的审核,是不预先通知的。因此,企业只有每日操作都按照规定执行,方能经得起“飞行检查”,才能得以持续对美出口。
来源: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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