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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虾企业齐诉美反倾销税率“不公”
2005-02-22

我国虾企业齐诉美反倾销税率“不公”

据报道,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表示,被美国商务部终裁认定对美国倾销并被征收很高的反倾销税的中国虾企业终于奋起反击,已有多家企业将诉状递交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其中,除两家企业要求美方重新计算税率以图“翻案”外,另有10余家未能获得平均税率的企业也进行了上诉,以争取平均税率。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张志彪表示,辽宁中联和广东谊林两家企业已聘请了美国律师,并于日前将诉状递交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中方此次争取低税率的上诉胜算较高。
  张志彪认为,中国虾企业不存在倾销行为,“美国商务部选取不分虾种规格的某印度公司的单一价格作为替代国价格,对我国虾企业征收高税率的裁决极不公正。”
  据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调整后的终裁结果,在4家被强制调查的中国企业中,除广东国联获零税率外,广东的红园、谊林以及辽宁中联分被裁定27.89%、82.27%和80.19%的单独税率。在53家应诉企业中,39家被裁定53.68%的平均税率;另14家应诉企业和所有未应诉企业被裁定112.81%的税率。业内人士指出,美国商务部裁定的税率将使除广东国联之外的其他企业都无法再对美出口。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曾就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反倾销案的不公正裁决,诉诸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大获全胜,张志彪认为,浓缩苹果汁案的胜诉可以作为本案的借鉴。但他同时指出,由于美国法院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国虾企业不能太过于乐观。“在期望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翻案’的同时,中国虾企业应该‘两条腿’走路,积极准备应对2006年初的行政复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彭俊表示,辽宁中联和广东谊林的上诉是要求美国商务部以合理的替代国价格重新计算反倾销税率,“我们还提供了美方3组能相互印证的数据,若计算出的倾销税率为零,中国虾企业的倾销行为也就不存在。”
  彭俊表示,另外10余家未能获得平均税率的应诉企业也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交了诉状,以争取平均税率,“美方拒绝给予平均税率的理由很不充分,因此中方的胜算很大。”
  美国是中国最大的对虾出口市场,反倾销案已经对中国企业产生了一些影响。辽宁中联公司正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广东谊林有关人士则不甚乐观,因为美国是其惟一的出口地。目前,谊林公司正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并努力开拓其他出口市场。其他涉案企业也表示,正积极拓展其他出口市场。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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