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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多项措施抑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2005-05-10

我国将出台多项措施抑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据报道,2005年5月4日,国家发改委表示,经国务院批准,最近有关部门将陆续采取下调或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停止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加工贸易、提高出口暂定关税等措施,以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出口过快增长。 
  据悉,自2005年5月1日起,中国将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将煤炭、钨、锌、锡、锑及其制品的出口退税率下调至8%,取消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初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
  据透露,自2005年6月1日起,黄磷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将从10%提高至20%,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将从0%提高至5%。同时,近日还将出台禁止钢铁产品、磷矿石、稀土原矿加工贸易的措施。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资源需求快速增长,进口依赖程度逐年提高。同时,一些大量消耗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的逐年增加,加剧了煤、电、油、运紧张的矛盾,也加大了国内资源和环境压力。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增加已成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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