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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化妆品法规调整对标国际
2017-07-31

我国化妆品法规调整对标国际  近年来,我国化妆品产销持续增长,并已成为许多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的主要市场。未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记者从近期举行的第三届亚太化妆品法规峰会上了解到,2016年~2020年,我国化妆品市场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6.7%。预计到2020年,我国化妆品市场容量将达到4352.4亿元。在市场快速扩容的同时,我国化妆品管理市场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中就包括化妆品原料安全管理法规的调整。为此,记者专访了杭州瑞旭产品技术有限公司化妆品法规事务部经理郭纲敏,请她结合各项技术指标的变化为企业应对提供指导。  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无疑是2016年我国最重要的化妆品管理法规。与《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相比,新的《技术规范》调整了化妆品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铅和砷的限量由原来的40ppm(百万分比浓度)、10ppm调整为10ppm、2ppm,并增加了镉,1,4-二噁烷及石棉的限用要求。除石棉不得检出外,化妆品中镉及1,4-二噁烷的限量为5ppm和30ppm。  另外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化妆品禁限用物质清单的调整。除可使用的着色剂和防晒剂外,化妆品的禁用成分,可使用的防腐剂、染发剂及其他限用成分均有较大的调整。  新的《技术规范》中有害物质的限量和禁限用物质的调整要求主要参考了欧盟、美国及日本的法规。郭纲敏表示,新的《技术规范》已经与国际标准接轨甚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长远而言,《技术规范》的实施一方面将促进国内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水平,提高国内化妆品质量,鼓励更多符合国际标准的国产化妆品走向世界;另一方面,可避免洋品牌实行中外双标,能更好地约束境外企业,保护国内消费者权益。  郭纲敏告诉记者,虽然主管部门给予企业半年过渡期以适应《技术规范》的调整,但相关企业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对于正在申请或是已经获得行政许可的产品配方在新《技术规范》要求下涉及调整的。除了一系列材料需要变更外,由于过渡期间主管部门、审评中心及检测机构之间对法规的理解不尽相同,过渡期间的行政许可工作出现了严重滞后的情况,大大影响了企业产品的上市计划。  记者了解到,我国化妆品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需要进行上市前的行政许可申请。但线上化妆品尤其是通过跨境电商模式进口的化妆品则无需进行行政许可申请。由于行政许可周期在半年到一年左右,如果跨境电商采用传统监管方式,必然会失去跨境电商模式的便捷意义。这也不难看出为何财政部两次发文延长行政许可申请的过渡期。过渡期间,相关政府部门亦在积极摸索适合的监管方式。郭纲敏表示,从长远来看,为了营造更为公平健康的化妆品市场环境,线上线下化妆品的监管应该在一个相对一致的体系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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