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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东企业的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国外贸易壁垒
2004-04-23

我国广东企业的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国外贸易壁垒

据报道,2004年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第3年,一些发达成员纷纷通过提高技术壁垒来限制中国产品的进入。美国除了启动《食品企业注册管理条例》和《进出口食品预先通报条例》外,还逐步实施SA8000标准认证,将劳工权利与订单挂钩,约束服装、制鞋、纺织、食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从2004年4月起,日本开始实施《种苗修正案》,对涉及该国专利的农产品的市场准入进行控制;欧盟也正式禁止含有化学活性物质的320种农药及使用禁用农药的产品在其市场销售。在变幻莫测的国际贸易中,广东企业出口下降或退货的遭遇时有出现,由此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面临的挑战,真正的“出路”不是寻求新的保护主义措施。广东企业要适应国际竞争并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关键是要熟悉国际贸易的“游戏规则”,建立出口预警机制,及时分析国际市场变化。同时加强政府、行业协会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出现的新问题。
  一、出口激增却频遭退货 
  2003年,广东外贸出口首次超过1500亿美元,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2004年1~2月,广东出口达222.3亿美元,增长15.4%。但与此同时,广东外贸出口也存在隐忧:我国海关最新的分析报告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两年后,广东出口激增之下,频频遭到有关国家退货,不少企业损失惨重。
  据海关统计,2003年,广东企业出口货物中因不符合质量标准等原因被退运进口共涉及报关单2261票,价值4964.9万美元,分别增长26%和60.4%。出口退运企业明显增多,由2002年的815家增加到994家;退运票数明显增多,由2002年的1794票增加至2003年的2261票;退货品种进一步增多,所涉及海关8位数商品编码由2002年的770种上升至2003年的845种。
  据了解,被退运的货物主要为机电产品和农产品,这两种产品被退运量均呈成倍增长之势。2003年,机电产品退运金额3664.5万美元,大幅增长1.2倍,占出口退货总值的73.8%,产品主要有移动电话基地站、程控电话交换机、摩托车、空调等。2003年,被退运的农产品金额达202万美元,猛增87.6%,主要有蔬菜、水果、食品罐头等。其中遭到退货的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2003年,广东民营企业出口退货金额达2355万美元,猛增3.1倍。
  广东货物出口遭遇退运风险最高的地区依次为美国、欧盟和日本,2003年,退运金额分别为462万、447万和299万美元,增幅分别高达1.9倍、98.2%和2倍。被美国退运的主要有液晶显示器、家用缝纫机、稳压电源和摩托车;被欧盟退运的主要有体温计、药品和灯具;被日本退运的主要有未改性乙醇、加热器、空气加湿器及增湿器。
  有海关人士透露,由于出口货物退运费用很高,退运货物还不如直接在当地拍卖或废弃划得来,所以广东企业实际发生退货的情况可能要比海关记录更多。
  二、最大障碍:技术贸易壁垒 
  据分析,广东出口产品退运激增的主要原因有:
  1.进口国提高产品质量标准,设置技术贸易壁垒;
  2.出口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客户要求;
  3.出口产品更新换代落后。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技术贸易壁垒已成为新的、最主要的国际贸易障碍,而技术标准是国际技术贸易壁垒的核心。许多国家为了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结构,纷纷制定严格苛刻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安全防护标准、卫生标准、包装认识标准等,限制、阻挡他国产品的进入。
  据有关专家介绍,广东出口的大类商品主要以机电、纺织、鞋帽、珠宝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传统产品为主,在国际市场上主要靠价格低廉、薄利多销取胜,这类产品往往是各国技术贸易壁垒关注和阻挡的重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一些国家对中国出口的茶叶允许的农药残留指标只有原来的1%,出口番茄酱、脱水蔬菜还被要求出具非转基因、化学残留和不含放射性物质的证书。
  近年来,随着广东以外一些地方出口蜂蜜、畜肉等动物源性产品被以“抗生素超标”为由遭到查封、退货或销毁等事件的相继发生,广东食品出口企业开始对国际“绿色壁垒”进行关注。绿色壁垒是指国际贸易中商品进口国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为名,限制国外产品进口的贸易保护措施,如因农药残留超标、抗生素超标等。 
  广东作为全国食品主要的加工出口基地之一,近年来,食品出口保持稳步增长的态势。据统计,2003年,广东出口食品27.1亿美元,占全国食品出口总额的14.3%。广东出口的食品以农产品和水海产品为主,2003年,分别出口17.6亿美元和5亿美元。但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退货、反倾销等贸易摩擦日益增多,发达国家设置的新技术壁垒成为广东食品出口的最主要障碍。
  美国、日本是广东的主要出口市场之一,但近年来,美、日屡屡设置壁垒,使广东企业对美、日食品出口成本将有所增加,货物流通时间也将延长,出口风险增大。 
  此外,从2003年12月31日起,欧盟正式禁止含有化学活性物质的320种农药在欧盟境内市场销售,其中,涉及中国正在生产、使用和出口的农药有63种。这些是我国种植业中常用的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杀螺剂,目前广泛应用于水果、茶叶、蔬菜、谷物等生产中,使用禁用农药的农产品将被阻挡在欧盟市场之外。广东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当务之急是尽快调整使用农药品种,应对欧盟市场的需求,从而为农产品高质量生产和出口创汇提供更可靠的保证。 
  专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食品贸易潜力巨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将逐渐成为食品消费主流,广东食品企业应通过加工精细化、标准化来提高自身竞争力,并对进口国的贸易技术壁垒进行深入研究,争取进一步扩大食品的出口市场。
  个案一:某经销商最近在履约一份订单时,因对其中部分国内标准低于国际标准的实际情况不了解,结果自己认为合格的产品,在进行国际标准测试时未能通过,导致已经出口的几大集装箱货物又原路运了回来。
  个案二:某企业出口韩国的价值近12万美元的氧化钇,因为放射性超过客户要求标准而遭到退运。
  个案三:一家公司出口的一批价值达上千万美元的移动电话基地站及程控电话交换机等设备,因为出口至突尼斯时产品已过时而遭到拒收,要求退回国内更换新型号。
  三、启动预警机制 
  面对越来越多的国际间的技术贸易壁垒,广东企业并非无能为力。跨越“绿色壁垒”根本的手段,就是要建立起包括法律、规定和标准在内的技术体系。
  当前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主动向国际标准靠拢,主动向进口国权威机构申请认证。要收集并学习国外技术法规,及时获悉发达国家政策、法规、检疫标准及认证制度的变更情况和对一些商品的特殊技术要求,制定对策。对发达国家已普遍施行而我国目前技术水平尚难达到的标准,则要认真研究。形象地说,就是要“知道人家的门槛有多高”,有针对性地改善产品结构,淘汰落后工艺,提高质量,跨越这道“门槛”。
  在帮助出口企业适应新的国际市场形势方面,政府有关部门负有很大的责任。目前,广东各地正纷纷采取有关措施积极应对。其中建立预警机制不失为一种有效手段。
  据了解,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近联合建立了广州市各大类出口产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全市各类企业都可以通过技术标准咨询服务网查询检索各类产品的国内外技术标准及相关信息。
  广州市标准与编码信息所还与广州轻出集团、纺出集团、万宝冰箱、华凌冰箱等10家大型纺织服装、家电类出口、生产企业分别签订《技术标准协作协议》,建立了技术标准互动机制。
  豌豆是江门市出口日本的主要农作物之一。近10年来,经江门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出口的豌豆,未发现因检验检疫质量和农药超标而被日方检验检疫部门通报或拒绝入境的事件。这是因为为使江门生产的保鲜豌豆顺利销往日本,该局加强了豌豆的田间病虫害调查,每年都组织工作人员到产地进行1~2次田间病虫害的调查,了解、掌握豌豆在种植过程中发生病虫害情况及危害症状,确保检验检疫更具针对性。
  四、开展“绿色食品”认证 
  为与国际市场接轨,1990年,中国政府授权成立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并于1993年加入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奠定了我国绿色食品与国际相关行业交流与合作的基础。目前,中心已与90个国家、近500个相关机构建立了联系,并与许多国家的政府部门、认证机构以及国际组织在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认证管理、贸易准则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合作与交流,包括日本有机食品自然食品协会、德国的BCS、法国的ECOCERTT。同时,我国绿色食品的认证也走出了国门,开始进行国际化认证。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绿色农业将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生力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绿色食品生产总量达到1000多万吨,基地4000多万亩,产值100多亿元,在目前国内农产品出口中,绿色食品被退回的案例极为罕见。
  专家建议:
  1.目前,国际上应对“绿色壁垒”最有效的武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环境管理标志ISO14000认证。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技术壁垒(包括绿色壁垒)势必超过关税壁垒而成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实施全球通行的ISO14000标准,就可为企业突破绿色壁垒提供有效的“通行证”,提高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2.健全和完善行业标准,努力打破国外技术壁垒,严格把关,经检验不合格的机电产品坚决不准出口,对质量不稳定、国外反映质量问题多、退货多的出口机电产品和质量管理不健全的机电生产企业要加强管理;加大出口机电企业认证力度,增强企业在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
  3.在国家证监委领导下,改革和建立国家统一、独立、垄断的权威标准化管理机构,建立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研发(包括委托研发)、制定、论证、推广、信息发布、咨询和控制的网络系统、为企业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服务,为企业出口消除技术性贸易障碍和解决争端创造条件。
  4.实施积极的模仿创新策略。出口企业要积极学习、跟踪发达国家新兴技术标准、法规、合格评定、认证的技术准入要求。建立与企业出口相关的国外同行技术标准数据库,取其先进与合理的标准精华,补企业准入技术标准的不足,并下功夫进行模仿创新,探索攻克环境标准为由的新技术性贸易壁垒标准,努力实现企业与进口国技术准入要求相一致的出口标准。 
  4.为绕开复杂、繁琐的外部技术壁垒,可以通过合资、投资、并购等手段,进行企业的跨国经营,利用外商的技术、生产标准、品牌和营销渠道,有利于跨越贸易技术壁垒。 
  五、名词解释
  “绿色壁垒”的几种形式
  1.绿色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在保护环境的名义下,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这些标准都是根据发达国家生产和技术水平制定的,是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的。 
  2.绿色环境标志 
  它是一种产品或其包装上的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也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发展中国家产品为了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才能得到“绿色环境标志”。 
  3.绿色包装制度 
  是指能节约资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用或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的包装。该项制度虽然有利于环境保护,但发展中国家却常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其要求而限制进口,由此引发的贸易摩擦不断。 
  4.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卫生与动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建议使用国际标准,规定成员方政府有权采取措施,保护人类与动植物的健康,要求成员方政府以非歧视方式,按科学原则,保证对贸易的限制不超过环保目标所需程度,而且要有高透明度。实际上,发达国家往往以此作为控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重要工具。 
  5.绿色补贴 
  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有必要将环境和资源费用计算在成本之内,使环境和资源成本内在化。发达国家将严重污染环境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降低环境成本。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却因此提高。发展中国家绝大部分企业本身无力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政府为此有时给予一定的环境补贴。发达国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补贴”违反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的规定,因而以此限制其产品进口。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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