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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欧盟进口货物木质包装紧急检疫
2002-10-24

我国对欧盟进口货物木质包装紧急检疫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对欧盟货物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已于10月1日起施行。
  木质包装主要是指用于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箱、木板条箱、木托盘、垫仓木料、木桶、木垫方、枕木、木衬板、木轴、木切、木楔等。经人工合成的材料或经加热、消毒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不在此列。
  据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介绍,对欧盟货物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是因为在实施检疫时,发现木质包装传带许多危险性害虫。这些害虫的大多数在中国没有发生,一旦传入,将对中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造成严重危害。
  此外,为了加快入境货物的通关速度,对于出口商出具《无木质包装声明》的欧盟货物,入境时,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可不进行检查或实施低比例的抽查。但对于声明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符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出口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我国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除害方法有两种:溴甲烷熏蒸和热处理。中国欢迎使用其他处理方法,但事先应由输出国官方检疫部门提供处理技术的实验数据,经中国专家评估确认有效后,中方将予以确认。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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