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追踪
据报道,我国摩托车产量和出口量已经连续数年位居全球第一。随着国家从产业环节入手,对摩托车出口实行资质管理后,我国摩托车出口秩序出现改观,出口形势明显好转。但是,近期我国摩托车出口却接连遭遇障碍,前景不容乐观。 一. 我国摩托车产业相继遭遇贸易救济措施 2006年8月15日,土耳其针对进口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一般保障措施调查,并对相关进口产品加收200~300美元/台的保证金。 据海关统计,2005年,我国对土耳其出口摩托车约1.57亿美元,土耳其已经跃升为我国摩托车出口的第一大市场。据土耳其官方统计,2005年,中国摩托车占其进口总量的85%;2006年1~4月上升到93%。一旦土耳其调查机关认定,中国进口摩托车数量激增与产业损害属实,且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将根据相关规定,土耳其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或限制进口数量等保护措施。 无独有偶,2006年8月30日,阿根廷经济部宣布对摩托车进口实行“非自动许可证制度”,以限制中国等国的摩托车进口。 二. 国内摩托车出口企业应引起重视 此前,我国摩托车出口屡遭越南、印尼和尼日利亚的重创,但并未引起国内出口企业的深度反思。在土耳其对摩托车保障措施立案前,我国相关部门已发布过预警信息,对新兴市场出口增速过快,易引起进口国抵制,加之土耳其又是近年来对我国产品设限或提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因而提醒企业密切关注其政策变化。 但是贸易保护大棒还是砸了下来。无疑,摩托车出口企业以价格为主要竞争手段,不仅使出口企业在数量扩张的同时利润日渐微薄,还使贸易保护主义有了可乘之机。 有些企业表示,虽然其出口市场分散,单一市场受限并不足以对其造成太大威胁,而土耳其一旦终裁对我国摩托车采取限制措施,其他国家有可能竞相效仿,因此积极应诉是必要的;也有不少企业对胜算的把握持悲观态度,小企业表示考虑成本因素,决定不应诉,宁可退出土耳其市场;某些有实力的企业表示,也许只能放弃整机出口,而选择到土耳其组装或海外建厂。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土耳其立案后,机电商会有关部门迅速作出反应,及时召集企业就此案举行电话会议和应诉会议,讲解保障措施调查以及与此案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从行业角度介绍摩托车出口形势,对应诉工作提出了要求。不久前,机电商会还组成专门小组赴土耳其进行交涉,了解相关情况,协助企业有力应对。2006年9月13日是我国摩托车出口企业应对土耳其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发起一般保障措施调查提交问卷的截止日期。我国已有重庆力帆等约10家摩托车出口企业应诉,并提交了调查问卷。 三. 出口亟待进一步规范 为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商务部等五部委于2005年12月和2006年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及《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对摩托车出口实行资质管理。经过整顿,我国摩托车行业出口低价竞争的现象明显好转,首次出现了出口金额增幅大大超过同期出口数量增幅的现象。2006年3~7月,全国摩托车出口419万辆,增长33.1%;同期的出口金额为14.9亿美元,增长48.9%。 但是,解决问题非一时之功。业内人士指出,我国摩托车行业还需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改变产品同质化现象,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不断增加出口效益。同时,要重视维护良好的出口秩序,实现产品出口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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