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凡来自美国的输华化妆品,必须提供由美国化妆品、化妆用品和芳香化合物协会(CTFA)或独立化妆品制造和行销业者协会(ICMAD)出具的证书正本。 据介绍,根据我国防范“疯牛病”(牛海绵状脑病)的相关规定,输华化妆品必须符合我方有关检验检疫的要求,美国属于发生“疯牛病”的疫区国家,在解除其“疫区国家”名单之前,其输华化妆品,应提供CTFA或ICMAD证书正本,并符合我国其他法律法规及报检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并经检验检疫符合我国安全卫生要求的美国输华化妆品,在出具证书并在商品上加贴检验检疫标志(“CIQ”标志)后,准予销售或使用。凡未提供CTFA或ICMAD证书正本的美国输华化妆品不接受报检和不得入境,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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