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验检疫指南

检验检疫指南
为什么要对入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实施检疫?

为什么要对入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实施检疫?

     根据《动植物检疫法》,农业部制订了《出入境装载容器、包装物动植物检疫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凡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出入境、过境的集装箱、木箱、竹筐、草袋、木质包装材料等装载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对来自疫区具有木质结构或箱体内带有木质托盘、垫板的集装箱(含空箱和实箱)以及木质包装材料均应实施检疫。在国际运输中,大多数动植物产品都需要包装,包装物多是用植物产品制作的,如木箱、麻袋等,也有用非植物产品制作的,如塑料袋等。无论哪一种材料制作的包装物,装载检疫物的,都容易传播病虫害。例如,近年来,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入境的木包装箱中检出多种危险性害虫,从入境的麻袋包装上多次检出谷斑皮蠹等一类危险性害虫,因此,必须对装载检疫物的包装物结合检疫物一并进行检疫。此外,对装载非检疫物的包装物,如果是用植物产品制作的,也容易传播病虫害。例如,1996年1月,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口意大利机器设备的木包装中检出了一类危险性害虫:欧洲榆小蠹;1990年12月,中国机床总公司从匈牙利进口的机器,用木板包装,就在木板上检出了二类危险性害虫:美国白蛾。因此,为防止境外疫病的传入,保护人民的身体健康,对入境动植物性包装物、铺垫材料实施动植物检疫有着重大意义。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