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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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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为什么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动植物检疫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复杂的工作,由于科学技术和条件的限制,对输入的动植物产品,不可能将所有的病虫害都检查出来或难以检测和彻底处理。通过对国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资格认定和动植物卫生防疫条件的考核,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可以减少输入的动植物产品传入疫情的机率,减轻口岸检疫的压力,有利于提高通关速度。我国《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对向中国输出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据此,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1997年和1998年在分别对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丹麦和比利时等国家的出口肉类检疫管理体制、法规、检疫检验体系及肉类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状况进行系统考核后,对24家既符合输出国的各项规定条件,又符合我国对国外肉类生产厂家注册条件草案要求的企业予以注册登记,允许这些企业生产的肉类在我国市场试销,减少了外来疫病传入的机会,减轻了口岸检疫和后续监管的压力,加快了通关放行的速度。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采用这项制度,例如俄罗斯就对我国向其出口肉类的屠宰、加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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