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对外公布了49家企业生产的100款玩具的比较试验结果。玩具产品燃烧性能、8种可溶性重金属元素(包括:锑、砷、钡、镉、铬、铅、汞、硒)均未发现问题。儿童玩具问题主要集中在零件太小、绳子太长、形状太怪、孔隙太窄、“子弹”太差、警示太少等“六大”问题;同时,发现了一款“高仿”产品。 本次选取的样品中弹射玩具20款、娃娃玩具30款、塑胶玩具50款,购买地点均为北京市内的大型商场、超市和玩具专卖店,样品中基本包括了市场上销售量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的玩具品牌,所有样品均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市场上随机购买。比较试验系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进行测试,依据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对样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标识和使用说明进行了检测。 在本次比较试验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包括零件太小等六个方面,消费者在选购玩具中也要注意以下问题: 1、零件太小,易被误食。玩具上小零件可能被儿童吞下,从而导致窒息等危险。国家标准GB6675-2003规定:预定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及其可拆卸的部件或经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后脱落的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筒(小零件筒为检测专用)。本次比较试验共有标称为汕头市澄海区五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婴儿音乐摇铃、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的婴幼玩具宝贝、义乌市凯利玩具厂的母子鸭等3款婴儿玩具存在小零件的问题。其中汕头市澄海区五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婴儿音乐摇铃、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的婴幼玩具宝贝在经过跌落测试后产生碎片,形成小零件;义乌市凯利玩具厂的母子鸭为自带小零件。 2、绳子太长,易致勒伤。为了防止儿童被绳索缠绕而导致的勒伤、勒死,标准规定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拖拉玩具上的带有附件的绳索长度不得超过220mm。本次检测中发现松炀塑胶玩具有限公司的婴幼玩具宝贝上带有附件的绳索长度为270mm,超出标准要求。 3、形状太怪,易卡咽喉。按照标准要求,摇铃玩具不应容入并穿透测试模板A(模拟婴儿口腔的大小)的整个深度。汕头市澄海区岫泓玩具厂的5片罐装摇铃的端部较小,可穿透测试模板A的整个深度,对尚不能自行坐起的婴儿来说,此类产品极有可能被塞入婴儿口中并抵住其喉部,导致窒息危险。按照标准要求供36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得含有小球。本次比较试验中有汕头市澄海区五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婴儿音乐摇铃、汕头市澄海区岫泓玩具厂的5片罐装摇铃、汕头市澄海区盛阳玩具厂的体育玩具等3款产品存在含有小球问题。其中汕头市澄海区五星玩具实业有限公司的婴儿音乐摇铃样品未对摇铃进行粘合,填充的小球在正常使用时可被取出,从而可能导致小球被儿童吞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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