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文告
关于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关于原油加工企业申请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贸函[2015]407号,下称407号通知)的规定,我部对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申请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材料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符合第407号通知的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9日17:00点前以个人或企业实名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序号 企业名称
1 山东富宇化工有限公司
2 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5197740/ 65197470
传 真:010-65197434
邮箱:liqian76@mofcom.gov.cn;chenxi@mofcom.gov.cn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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