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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2006年拟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
2006-01-06

     资本项目开放将迈出重要一步

  2006年将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此外,还将稳妥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完善合格境外制度,继续支持国内发展

  2006年资本项目的开放将迈出重要的一步。昨天,国家管理局在其新发布的2006年工作报告中称,2006年外汇局将会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专家表示,该举措将是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最重要的进展之一,具有重要的改革意义。

  外汇局在报告中表示,作为200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外汇局将继续拓宽资金流出入渠道,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为此,2006年将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加大对境外投资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此外,还将稳妥拓宽对外投资渠道,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继续支持国内资本市场发展。

  据了解,目前内地有北京、上海、浙江等24个省市正在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试点期间给予每个地区33亿的购汇额度,在额度内允许投资主体购汇境外投资。同时境外企业产生的利润,不再强制要求调回境内,可由企业自主决定保留用于境外企业的增资或在境外再投资。另外,外汇局已给予试点地区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制度,大力简化外汇投资来源审查制度,放宽了境外投资的购汇限制。另据有关报道,下一步试点范围可能将进一步扩展到全国。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潘英丽教授表示,如果2006年我国取消境外投资用汇额度限制,这将是力度较大的一项改革措施,也是我国资本项目的开放进程中迈出的极为重要的一步。在我国金融业即将在2006年底全面开放的情况下,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也是我国加入、融入经济一体化的现实要求。

  显示,2005年前11个月,境内企业购汇进行境外投资1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3.1倍。

  潘英丽教授还表示,基于我国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取消企业境外投资用汇限制,一方面可以增加外汇流出,缓解面临的压力,另一方面,更多的外汇交由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也可以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增加外汇储备的收益率。

  外汇局在报告中也同时提出,2006年将进一步优化外汇储备的货币结构和资产结构,继续拓宽外汇储备投资领域,完善储备经营管理以及风险管理,提高储备资产的收益水平,积极探索更加有效运用储备资产的方式,并把储备运用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改革开放和结合起来。

  潘英丽进而指出,资本项目的开放也是与我国改革相配套的措施。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机制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也对资本项目的开放和人民币可兑换的实现提出了要求。

  报告显示,2006年外汇局的工作重点还包括: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改进小额外币兑换金融;大力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拓宽资本流出渠道;大力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强短期资本流入管理和国际收支监测预警,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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