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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土耳其决定对我复合木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2008-08-07

     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外贸署作出对我复合木板反倾销案(土海关税号4411.13.90,4411.14.90,4411.92.90和4411.93.90)的终裁决定,并发布26952-2008/24号公告称,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构成倾销,并因此造成土国内产业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土外贸署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应诉企业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应诉公司应诉企业江苏洛基木业有限公司(Jiangsu Lodgi Woods Industry Co.Ltd)、常州市零点木业有限公司(Changzhou Lingdian Woods Co.Ltd)、常州市东家装饰材料有限公司(Changzhou Dongjia Decorative Materials Co.Ltd)、常州欧强木业有限公司(Changzhou Ou Qiang Wood Industry Co.Ltd)和江苏中鑫德赛木业有限公司(Jiangsu Zhongxin Desai Wood Products Co.Ltd)的反倾销税率为1.60美元/平米,其他中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4美元/平米。

2007年10月3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复合木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44111390、44111490、44119290和44119390。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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