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03年7月29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第25183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泰国及中国台湾省的聚酯合成纤维棉被作出反倾销终裁,认定中国台湾省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中兴纺织为11.6%;远东纺织为7.1%;南亚塑料为13.2%;新光合纤为6.4%;其他企业为20.1%。印度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Futura Polyesters Ltd为22.2%;Reliance Industries Ltd为16.5%;其他企业为23.9%。泰国涉案企业倾销幅度为:Tuntex (Thailand) Public Co. Ltd为15.8%,Indo Poly (Thailand) Ltd为22%,其他企业为22%。 本案自2003年7月29日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涉案企业自2003年2月3日起已缴交临时反倾销税率高于核定倾销税率者可申请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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