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涉案追踪

涉案追踪
土耳其对涉华耐热玻璃锅盖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04-19

    

土耳其对涉华耐热玻璃锅盖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1416日,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的申请,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2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耐热玻璃锅盖(土耳其语:yaln?zca camdan tencere, tava ve ?aydanl?k kapaklar?)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010.20.00.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调查机关(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

T.C. Ticaret Bakanl???

?thalat Genel Müdürlü?ü

Damping ve Sübvansiyon Dairesi

地址:S??üt?zü Mah. 2176. Sok. No: 63 ?ankaya/ANKARA

电话:+90 312 204 75 00

电子邮箱:ticaretbakanligi@hs01.kep.tr, ithebys@ticaret.gov.tr

20037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耐热玻璃锅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1220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1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参见第2003/22号公告)。2010523日,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第2010/12号公告),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081217日,土耳其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耐热玻璃锅盖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0523日,土耳其对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征收0.91美元/千克反倾销税,对印度尼西亚涉案产品征收0.140.50美元/千克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15521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417日,土耳其对中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参见第2016/10号公告),维持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1/04/20210416-11.htm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