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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销售价格再度上调
2015-01-21

天然气销售价格再度上调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1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此前的31.45元/GJ(10亿焦耳,下同),调整为38.82元/GJ,上涨7.37元/GJ;管道气销售价格自1.11元/立方米调整至1.37元/立方米,上涨0.26元/立方米。对此,安迅思天然气行业分析师陈芸颖说:“由于增值税返还的是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部分,因此,销售定价出现上涨,则意味着进口企业所获得的返还金额下降。”  陈芸颖告诉记者:“这是自2013年以来的二度上调,与201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不无关系。”“由于国内天然气进口企业面临较为严重的进口倒挂问题,因此,在2011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相关进口天然气(包括LNG)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照该项目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陈芸颖说,“由于增值税返还的是进口天然气价格和国家天然气销售定价的倒挂部分,因此,销售定价出现上涨,意味着进口企业所获得的返还金额下降。”  以华东某进口码头为例,如果按照以前的增值税返还政策,2014年1~3月码头实际进口LNG档位热值进口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105元/GJ、LNG销售定价以31.45元/GJ计算,实际进口价格与国家销售定价的倒挂比例为70.05%。但如果是按照38.83元/GJ计算,那么倒挂比例将下降为63.03%,进口企业所获得的返还金额也将相应下降。
  中宇资讯分析师孙阳则认为,此次提高天然气销售定价进一步降低了进口倒挂比例,有利于减少进口天然气企业亏损,刺激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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