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二条之附表一修正对照表 修正规定 现行规定 第(九)类 着色剂 编号 品名 使用范围及限量 使用限制 038 硅酸铝钾珠光色素Potassium aluminum silicate-based pearlescent pigments 本品可用于糖果、胶囊状、锭状食品及口香糖,用量为12.5g/kg以下。 第(九)类 着色剂 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第三条之附表二修正对照表 修正规定 现行规定 第(九)类 着色剂 § 09038 硅酸铝钾珠光色素 Potassium aluminum silicate-based pearlescent pigments 别名 :Mica-based pearlescent pigments 1. 性状 :硅酸铝钾珠光色素系指云母与钛盐于高温下反应,于云母上产生二氧化钛而得。可藉由不同粒径大小及与二氧化钛之组合,产生不同之珠光色彩。 2. 二氧化钛含量 :10~65 % (重量百分比)。 3. 硅酸铝钾含量 :35~90 % (重量百分比)。 4. 粒径 :3~82µm。 5. 干燥减重 :0.5 %以下 (105℃,2小时)。 6. pH :4-11。 6. 锑 :3 mg/kg以下。 7. 锌 :25 mg/kg以下。 8. 钡 :25 mg/kg以下。 9. 铬 :100 mg/kg以下。 10. 铜 :25 mg/kg以下。 11. 镍 :50 mg/kg以下。 12. 砷 :3 mg/kg以下。 13. 汞 :1 mg/kg以下。 14. 镉 :1 mg/kg以下。 15. 铅 :4 mg/kg以下。 16. 分类 :食品添加物第(九)类。 17. 用途 :着色剂。 第(九)类 着色剂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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