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台湾“标准检验局”表示,新制定公布的标准参考了欧盟(EN)标准、欧盟新化学品政策等,特别针对婴幼儿用纺织品类、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类、与皮肤非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类、室内装饰用等纺织品类等范围予以规范,确保符合下列品质要求: 1. 游离甲醛:婴幼儿用纺织制品类20ppm以下、与皮肤直接接触纺织制品类75ppm以下、与皮肤非直接接触的纺织品类及室内装饰用等纺织制品类300ppm以下。 2. 禁用偶氮染料(azocolourants):含量不得高于30ppm。 3. 镉(cadmium):纺织品及衣服不得使用镀镉配件。 4. 铅(lead):12岁以下儿童用纺织品含铅量,不得超过产品表面涂料中所含非挥发性成分重量的90ppm。 5. 物理性安全要求:针对12岁以下儿童服装上的绳带及拉带,包括纺织或非纺织材质绳带、链条、缎带或织带安全有总体要求,同时对幼童及儿童,其衣服分成连颈帽及颈部位、胸部及腰部、臀以下部位、背面部位、袖子、其它部位等区域予以规范。 6. 有机锡: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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