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一、空气源式热泵热水器申请节能标章认证,其适用范围、能源效率试验条件与方法及能源效率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项产品应符合标准CNS 15466规定,或经“经济部”能源局认定的空气源式热泵热水器。 (二)能源效率试验条件及方法 1.能源效率:依CNS 15466规定,计算的额定性能系数(COP)表示。 2.空气源式热泵热水器能源效率基准:依据CNS 15466空气源式热泵热水器的分类,产品的能源效率不得小于下列基准值。 加热型式 基准值 直接加热式 4.00 循环加热式 4.00 静态加热式 3.50 (三)安全性规范的要求: 1.须在产品本体加装符合CNS 5422的漏电断路器,并通过测试。 2.须符合CNS 15466安全性的要求。 (四)能源效率系列型式的认定原则:依CNS 15466的定义,使用电源相数、电压、频率、冷媒种类、压缩机种类、加热型式相同,同为一体式或分离式,且冷媒压缩机额定电功率及能源效率比与主型式差异在5%以内认定。 二、前点空气源式热泵热水器节能标章的标示,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标章使用者的名称及地址须清楚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 (二)标章使用者若为代理商,其制造者的名称及地址须一并记载于产品或包装上。 (三)依据CNS 15466规定的标示内容进行标示,其额定消耗电功率(KW)、额定加热能力(KW)、额定性能系数(COP),计算至小数点第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2.12.14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