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台湾地区增修订头孢洛宁等7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3-05-22

台湾地区增修订头孢洛宁等7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3年5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1244号令,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修订要点如下:
一、        增订头孢洛宁“Cephalonium”在牛乳的残留容许量。
二、        增修订强力霉素“Doxycycline,脱氧羟四环霉素”在牛、猪、家禽类、绵羊及山羊的肝、肾及脂;绵羊及山羊的肌肉等十七项残留容许量。
三、        增订恩拉霉素“Enramycin,恩霉素”在猪及鸡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四、        增修订氟苯哒唑“Flubendazole,氟苯并嘧唑氨基甲酸”在猪及家禽类的肾及脂;其它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及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五、        增修订伊维菌素“Ivermectin,爱灭虫”在牛、猪、绵羊及山羊的肌肉及肾;绵羊及山羊的乳等十项残留容许量,删除家禽类的残留容许量。
六、        增订甲苯三嗪酮“Toltrazuril”在猪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七、        增订维吉霉素“Virginiamycin,纯霉素”在猪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5.21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