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简讯

市场简讯
台湾地区修订卵磷脂卫生标准,自2013年8月20日实施
2013-08-26

台湾地区修订卵磷脂卫生标准,自2013年8月20日实施
 
2013年8月20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21350146号令,修正发布“卵磷脂卫生标准”全文4条;并自发布日施行。
一、本标准依食品卫生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订定。
二、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其它植物或动物为来源的卵磷脂。
三、卵磷脂的重金属限量如下:
1. 砷:3 ppm 以下(以 As 计)。
2. 重金属:40 ppm  以下(以 Pb 计)。
3. 铅:10 ppm  以下。
四、本标准自发布日施行。
来源: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8&NID=113407.00&kw=&TY=19&sd=&ed=&total=45207&NCLID=&lsid=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8.23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网站地图 | 隐私政策 | IPv6网络支持 | Xml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895号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