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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烘手机的强制检验规定,自2014年3月17日生效
2014-03-19

台湾地区修订烘手机的强制检验规定,自2014年3月17日生效
2014年3月17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330001120号公告,修订“应施检验商品烘手机之相关检验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标准检验局应施检验商品烘手机之相关检验规定修正对照表

修正后
修正前
检验标准
检验方式

品名
参考货品分类号列
品名
货品分类号列

烘手机(限检验单相交流300V以下者)
8516.33.00.00.2
8414.59.00.00.4 C
烘手机(限检验单相交流300V以下者)
8516.33.00.00.2
CNS 3765(2005年版)、IEC 6 0335-2-23 (2003-10)以及CNS 13783-1(2004年版)
验证登录(模式二加三)或型式认可逐批检验

其它检验规定:
修正后之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仅供参考,烘手机虽经海关认定非归属表列参考货品分类号列,仍属应施检验商品。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3.18


相关部门网站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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