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食药署”受理厂商的输入食品报验申请后,经由边境自动化管理信息系统核判产品风险程度,可分为一般抽中批、加强抽中批及逐批查验,抽中批者经书面审查、临场查核及抽样检验等查验程序结果符合规定,才能进口 (查验流程如附件)。“食药署”2013年度边境食品查验结果,共计查验514,710批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结果不符规定计3,972批,不合格率0.77%(详如表一),其中检验不符合规定共557批,占抽样检验批数的1.45%,主要不合格的产品类别依序为生鲜冷藏冷冻水果、蔬菜及茶类产品,其主要不合格原因为农药残留不符合规定(详如表二) ,不合格产品均办理退运或销毁,未进入至境内市场贩卖。 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30条,输入经“卫生福利部”公告的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应向“食药署”申请查验并申报产品有关信息。针对边境通关查验不合格的食品,均应依规定办理退运或销毁,同时,依照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提高产品的抽验机率,最高可提高至100%抽验;并同时责令食品业者实施自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附件——图一、表一、表二、查验流程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6572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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