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根据食品卫生管理法第22条,台湾地区FDA拟议规管预包装鲜乳、保久乳、调味乳、保久调味乳、乳饮品、保久乳饮品、乳粉、调整乳粉的标示,以向消费者提供关于产品中所含成分的充足信息。 该法规拟于2014年7月1日实施。评议期为通报后30天。 规定草案详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4/tbt/CHT/14_0026_00_x.pdf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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