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2年5月14日,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发布G/SPS/N/TPKM/257号通报,拟修订食品添加剂钼酸钠(VI)的规范、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修订后钼酸钠(VI) 的使用范围和限量要求如下,其中第2条为新增。 1.形态属胶囊状、锭状且标示有每日食用限量的食品,在每日食用量中,其钼的总含量不得高于350 μg。 2.本品可于特殊营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使用。 该通报的拟批准日期、拟发布日期、拟生效日期待定,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3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TPKM/12_1824_00_x.pdf、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sps/TPKM/12_1824_01_x.pdf 厦门WTO工作站译 2012.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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