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7月9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230013510号公告,预告修订“应施检验商品冷藏(保温)箱、水凉(冷)扇、电动刨冰机、电锅(包括 炒锅、炖锅及电碗)、电咖啡机、电气蒸笼、个人用的电保暖器具、其他台、桌、床边或落地的灯具及灯串组的相关检验规定”,7日内接收公众意见和建议。 修订对照表详情参见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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