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7月12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防字第1021487227号公告:依据农药管理法第18条第1项规定,公告“10%美文松乳剂等十种农药为禁用农药”,包含其禁止贩卖及使用的期间。 公告事项如下: 一、「10%美文松乳剂」、「10%美文松溶液」、「5 %二硫松粒剂」、「25%谷速松可湿性粉剂」、「50%双特氯松溶液」、「45%达马芬普宁乳剂」、「42.5%巴达刈水悬剂」及「60%巴达刈可湿性粉剂」等八种农药,自2013年7月15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及输入,并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贩卖及使用。 二、「50%达马松溶液」及「25%灭赐松乳剂」等二种农药,自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加工及输入,并自2016年1月1日起禁止贩卖及使用。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7.16 |
厦门市进出口商会 / 厦门市食品行业协会 / 厦门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 厦门市钢铁贸易协会 /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