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13年6月6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发布农粮字第1021049288号令,订定发布“黛粉叶品种试验检定方法”全文11点,自即日生效。 一、本检定方法依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组织及审查办法第八条规定订定。 二、本检定方法适用于天南星科(Araceae)黛粉叶属(Dieffenbachia)的品种。 三、检定机构的委任或委托,由“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依植物品种性状检定追踪检定的委任或委托办法的规定办理。 四、品种栽培试验性状检定的要项如下: (一)栽植地点:台湾中南部地区。 (二)栽植时间:每年七月。 (三)检定材料:品种权申请人或品种权人在每年六月下旬提供检定品种及对照品种,送检植株为具五片叶以上的顶梢扦插苗各十五株,送达检定机构。送检植株外观必须健康具活力无病虫害感染,且送检前不得经任何化学药剂处理。 (四)栽植环境:于设施内栽培为原则,设施内须通风良好,夏天采遮荫处理,其余依黛粉叶惯行栽培法进行。 (五)栽培管理:采盆栽方式进行检定为原则,因表现品种特性需要,应参考品种说明书提供的栽培注意事项处理,以维持植株正常生长。 五、试验期间以一年的试验观察检定为原则。必要时,可由检定机构提经植物品种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决定延长。 六、检定地点以检定机构所在地为原则。 七、性状调查应依黛粉叶品种性状表(如附件)所列规定办理。 八、对照品种应为可取得的已公开品种,选取性状最接近者,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九、申请品种的主要性状为对环境逆境或病虫害的抗耐性等特殊性状时,检定机构应依其特性拟订检定计划,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十、品种可区别性、一致性及稳定性的认定,应由检定机构完成检定报告书后,提经审议委员会审定。 十一、性状检定过程如有疑义,应由检定机构或审议委员会参考相关国际规范处理。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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