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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2014年5月1日起对3C二次锂电池和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检验
2013-11-25

台湾地区2014年5月1日起对3C二次锂电池和电池充电器实施强制检验
2013年11月2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230020100号公告,订定“应施检验3C二次锂单电池/组、二次锂行动电源及电池充电器商品的相关检验规定”,自2014年5月1日生效。
2014年5月1日起,对表列商品实施进口及境内产制商品检验。自公告日起即可受理验证登录申请,验证登录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2014年5月1日或之后的实际发证日起计)。取得商品验证登录证书的商品,由报验义务人自行印制商品检验标识并标示于商品明显处。
表列商品检验,不设输入规定,报验义务人无需该局签发的任何证明文件即可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但应于进入市场前完成检验程序,才能陈列销售。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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