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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2013年7月15日起要求2种食品染料办理输入食品查验
2013-07-15

台湾地区2013年7月15日起要求2种食品染料办理输入食品查验
 
2013年7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0023629号公告:依据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第2条第2项规定,公告“其它以油溶性染料为基调的调制品”及“其它以合成有机色料为基料的其它调制          品”等货品,如属食品或含有食品者,应办理输入食品查验,其输入规定为 F02。自2013年7月15日生效。
F02——本项下商品如属食品或含有食品,应依照“行政院卫生署”发布「输入食品及相关产品查验办法」规定,向“行政院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申请办理输入查验。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NID=112262.00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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