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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2013年5月10日起对具有通讯功能的机顶盒实施进口强制检验
2013-05-15

台湾地区2013年5月10日起对具有通讯功能的机顶盒实施进口强制检验
2013年5月1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发布经标三字第10230013660号公告,修订“货品分类号列 8528.71.20.007,具有通讯功能之机上盒,以微处理器为基础,内建或外接因特网之调制解调器,具有互动信息交换及接收电视信号功能者”的其它检验规定,在其它检验规定中增列“C02”输入规定。并自即日生效。
C02——本项下部分商品属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公告应施进口检验商品。
 
厦门WTO工作站编
201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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