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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成衣抽验65%不符合标准 11.5%含致癌物质
2008-10-20

台湾成衣抽验65%不符合标准 11.5%含致癌物质
台湾消基会抽检台服饰店、大卖场、购物网站衬衫与T恤,发现高达65%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
  台湾消基会抽检台服饰店、大卖场、购物网站衬衫与T恤,发现高达65%不符合商品标示规定,另有11.5%衣服验出含有甲醛及可迁移性荧光物质,由于甲醛严重可能致癌,相关已命令业者回收下架。
  据台湾媒体报道,消基会代理董事长谢天仁表示,标示不合格商品,根据“商标法”必须限期改善,届期不改善者,可处以新台币二万至二十万罚款,且可连续处罚,至于甲醛含量不符合标准,厂商必须将商品下架、回收。
  而包括贩卖含可致癌物质商品的家乐福、爱买景美分公司、Viva TV等三家厂商,已经将有问题商品下架、回收。
  消基会建议民众,买到新衣服时,尤其是强调防皱或是较低价衣物,使用前先闻一闻是否有异味,最好以清洁剂浸泡温水、清洗几次后再穿,可以降低甲醛及可迁移性荧光物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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