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2020年5月20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管局向WTO发布G/SPS/N/THA/313号通报,拟修订食品中第四批、百草枯等农药的残留限量。主要修订内容为: 1.将毒死蜱、甲基毒死蜱、百草枯等农药纳入公共卫生部第387号公告附件1中的第4类有害物质; 2.公共卫生部387号公告附件2中删除食品中上述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残留量应小于检测限或未检出; 3.2020年6月1日之前生产或进口的食品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仍参照目前适用的最大残留限量,但应自规定生效30日内遵照最新要求; 4.草案将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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