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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将蚕列入禁止物品名单
2008-01-14

泰国将蚕列入禁止物品名单
据设在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WTO/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消息:泰国农业合作部近日发出通报:根据植物检疫法已将蚕、蚕蛹及蚕茧确定为禁止物品。同时对已公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制定了例外和条件的规范,对要求从禁止名单中撤消的产品,必须经过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RA)的验证。该规范已于2007年11月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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