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简讯
1.出口国主管当局(国家兽医局)应向DLD总干事发出有关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市场准入的正式函。 2.委员会将考虑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市场的要求。 3.在委员会审议后,DLD将发出问卷调查,以评估出口国的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控制以及兽医服务。 4.出口国家兽医局应填写调查问卷并交回DLD,由食品安全和动物及动物产品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5.现场检查任务将在出口国主管部门完成现场问卷调查后进行。 6.现场考察后,DLD审核小组将提交给委员会进行评估。 7.如果评估结果符合要求,DLD将把动物健康要求发送给出口国的主管部门。 8.出口国主管机关应根据进口要求发送卫生证书草案,由DLD批准。 9.最后,DLD将公布的经批准的机构名单和符合条件的兽医卫生证书发给公众,并发送给出口国家兽医局。 该通报草案征求意见截至2018年3月19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8/SPS/THA/18_0207_00_x.pdf、http://spsims.wto.org/en/RegularNotifications/View/139432?FromAllNotifications=Tr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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