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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发布电蚊拍标签控制要求通知草案
2015-03-12

泰国发布电蚊拍标签控制要求通知草案
2015年3月11日,泰国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OCPB)发出G/TBT/N/THA/455号通报,发布有关电蚊拍标签控制要求通知草案,该草案包括电蚊拍的定义及有关标签内容:
l        电蚊拍定义:是指一种使用电池电源,有钢网和把手,专用于捕杀蚊虫的电击设备。
l        电蚊拍标签控制要求必须与委员会有关标签通知第1和第3条款相符合〔该通知于1998年9月23日发布,通知号为BE 2541(1998)〕,标签还必须包含如下信息:
1.      使用说明必须指明“产品只能用干刷清洁,不可用水”
2.    警示性陈述必须指明“放置远离儿童的地方;充电时远离易燃物质;禁止在易燃物质周围使用”,字体大小与背景色彩对比不得小于3 mmand;警示标识必须永久显示并在产品和包装上易于辨认。
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公报发布后60天,批准日期待定,生效日期于官司方公报发布后90天。
详情参见: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FE_S_S006.aspx?Language=ENGLISH&SourcePage=FE_S_S002&Context=RD&Query=(@DocumentType=%20notification)&PostingDateFrom=10/03/2015&PostingDateTo=12/03/2015&IsEnglishSelected=True&IsFrenchSelected=False&IsSpanishSelected=False&IsAllLanguageSelected=False&languageUIChanged=true#
厦门WTO工作站 译
201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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